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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各校辦理「新北市數位教職員工證」發放,倘有實體卡片需求,仍可依規定申請製發實體卡片。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5年6月22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11847922號函(諒達)續辦。
二、倘貴校有教職員工證實體卡片之需求,請至校務行政系統「人事資料管理」模組更新新進教職員工資料,並透過「單位人事製卡」模組申請填報。數位教職員工證發放對象僅有編制內正式教職員工(工友、代理、代課老師及幼兒園教保員不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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