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秀朗國小辦理「新北市114年度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培訓研習計畫」1份,請各校薦派人員報名參訓,當日工作及參加人員核予公假登記(課務排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4月29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40200833號函辦理。
二、透過旨揭研習,鼓勵教師參與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提升非游泳專長教師游泳技能、動作及技巧認知,且強化教師在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的專業素養及教學現場應變之能力,並普及國人游泳自救教學能力,降低溺水意外發生率。
三、旨揭研習說明如下:
(一)日期:114年10月17日至19日(星期五至日),共計3日。
(二)地點:秀朗國小大辦公室、秀朗國小吉春游泳池(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202號)。
(三)參加對象及人數:
1、各校擔任游泳教學師資,單場次50人為上限(依報名先後順序為準)。
2、學校班級數60班以下指派1名參加;60班以上指派2名參加,國、高中職不在此限。


四、報名方式:
(一)由各校薦派(本研習有水上操作課程,各校薦派請確認可下水操作),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16時前,逕上校務行政系統報名。
(二)本項研習免收報名費,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三)欲辦「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核發丙級游泳教練證」者須完成下列程序:
1、完成線上課程(另寄行前通知),【運動營養與禁藥、運動傷害與防護、泳池安全與衛生、性別平等教育 、游泳規則研討】。
2、通過學術科考核(各項成績均達75分以上)。
3、需繳交2吋半身照片1張。
4、需另自行支付中華民國水適能訓練協會辦證費用新臺幣600元整。


五、注意事項:
(一)全程參加者,登錄21小時研習時數,並頒給研習證書。
(二)為響應環保,請參加學員自行攜帶杯具等。
(三)因課程需要,請參加學員自行攜帶泳具(泳衣、泳帽、蛙鏡、毛巾及個人清洗用具,禦寒衣物等,著衣游泳教學體驗與水域自救能力演練課程請攜帶風衣材質之褲,以實施著衣游泳跟水中浮具製作之教學課程)。
(四)未全程下水實作學員僅核予部分時數,不核頒研習證書,以達實務操作學習之目的。

六、倘有研習相關問題,請逕洽:秀朗國小學務處黃宇康組長,聯絡電話(02)29420451分機5203。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