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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獎助金114學年度「新申請生」申請相關事項

**請仔細閱讀附件檔,自行下載申請書。
**符合資格有意申請,請於10月16日(四)下班前,將申請表連同相關佐證資料送教務處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114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附件)辦理。
二、獎助對象: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
三、申請學生及家長,本局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四、新申請送件名額、應備證件及資料:
(1).由學生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須填具 申請表 連同相關佐證資料送學校進行初審。
(2).再由就讀學校相關人員 5 人以上(應包含行政、教師、家長代表至少各 1 人)召開初選會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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