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事項
一、依據該基金會115年2月3日賑基字第0001150035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辦法如下:
*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其餘請詳見復辦申請辦法,如符合資格欲請者,請自行下載申請表,並備妥各項文件。
*申請期限:115年3月4日前,連同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到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旨案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網址: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
二、本案申請辦法如下:
*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其餘請詳見復辦申請辦法,如符合資格欲請者,請自行下載申請表,並備妥各項文件。
*申請期限:115年3月4日前,連同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到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旨案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網址: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
瀏覽數:
分享
